1、清關注意事項
斯洛伐克清關一般需要提單、發票、箱單和產地證(FORM A或CO),具體要求可提前與進口商溝通。
在斯洛伐克清關也要遵循一般清關手續,首先要確認發貨信息,然后要通知聯系貨代。在清關開始時,要有貨代或公司的提單,提單上只能顯示英文,報關資料上可以不顯示收貨人和通知人的信息,只在提單上顯示即可。然后向海關申報,電子申報海關放行后,去商檢局報價,接著在海關現場辦理交接單,海關查驗貨物后,對合格的貨物就予以放行。
貨物運輸之前,需要經過衛生檢疫和動植物檢疫,貨物被收貨人收到之后要由收貨人把稅單交由稅務局。
斯洛伐克境內只有兩個港口,布拉迪斯拉法和科西策。如果要通過海運將貨物運到斯洛伐克,則要先運到德國或者芬蘭的港口,再運到斯洛伐克。
2、寄件清關要求
所有寄往斯洛伐克的B2C貨物,隨貨均需提供付款證明,且需要以下清關文件:
1)商業發票
每票包裹須提供原版發票且隨貨發出并注明:
①收件方是公司:提供公司注冊號。
②收件方是個人:當地人提供個人身證號、外國人提供護照號、出運務必將IOSS稅號,申報價值、體現在運單及隨貨發票上面.
③如寄件人無法提供這①②兩項,收件人不配合交進口VAT稅的貨物有可能直接被退回或者銷毀!同時將可能產生高額退回費用等相關雜費,如有費用產生將默認由寄件人承擔。
④發票上須有詳細的收/發件人信息,包括詳細地址/完整姓名/聯系電話/郵箱地址等。如進口商與收件人非同一個時,還需寫明進口商信息。
⑤詳細列明貨物內容明細,包括詳細品名,HS CODE,材質,用途,件數,毛重/凈重,單價/總價,幣種,單位/數量等。注意英文表述要正確,如HS CODE為Harmonized System Code,而不能使用cusoms code、commodity code等。正確貨品價值需分項列出,如貨值、運費 FREIGHT CHARGE..、保險INSURANCE等。
⑥需注明原產國、貿易條款、出口原因等。
⑦發票號碼及日期。
2)原產地證明書
已在REX系統注冊的適格出口商發出的原產地聲明或任意出口商對總額不超過6千歐元的貨物自行簽發的原產地聲明。
3)優惠轉運單據
4)歐盟外部轉運單據
5)貨物流轉證明
6)其他注意事項
①斯洛伐克海關規定對所有由亞洲國家寄往的貨物逐箱檢查。
②報關價值不能帶有“0”,如18美金不能寫成“18.00”。
③付款方式要注明,寄件人付運費還是收件人付。
④發票上要注明幣種,否則會延誤清關時間。